城市学校少年宫依托学校进行管理,实行主任(校长)负责制。主任由所在中小学校长担任,学校教师兼任辅导员和管理人员。学校应积极支持城市学校少年宫各项工作。
城市学校少年宫所属活动场所和器材设备归学校所有,由学校负责管理。
学校根据城市学校少年宫提供的活动开展情况和活动效果,对教师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挂钩。
学校应保障城市学校少年宫的经费全额使用,不得挪用,并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支持城市学校少年宫的运转和维护。
学校应切实保证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性,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参加城市学校少年宫活动的学生开展必要的自护自救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芜湖市荆山小学少年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