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我们全国的通用语言。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是我们中华民族相互交流和对外交往的规定语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全国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和方言。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语言,大家都讲自己的地方话,谁也听不懂谁的话,那么就无法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外交往也是一样,如果你只讲自己的民族方言,不但外国人听不懂,就是翻译人员,也无法进行翻译。
国家规定,推广普通话,必须从学生抓起。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要在学校开展“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活动,把推广和普及普通话,作为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规定,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要成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我校正在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积极开展了 “学说普通话,规范语言文字”系列活动,浓厚了校园人人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校园各种公共场合固定用字、宣传栏、公示栏等临时用字、学校内部印刷物用字、教师板书、批改作业、评语等手书用字等用字规范。师生的规范化用字已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是“实现顺畅交流,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是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体现;在社会生活中说普通话、写规范字,能消除人与人之间的语言隔阂,增进人际沟通,促进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同时,提高本民族语言的应用能力,也是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此,我们特发出以下倡议——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从我们做起,从身边做起:
1、在日常的学习和校园生活中,坚持说普通话,努力说好普通话;在日常的生活和交往中
,尽可能用普通话;
2、认真学好汉字,不写繁体字、异体字以及不规范的字;
3、增强推广普通话、学好普通话意识,在学校、家庭和社会中,努力营造良好的语言
文字规范化氛围,起到积极的示范、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