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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教工〔2017〕5号关于做好各校(园)教代会换届工作的意见

2017年03月20日 10:32:17 访问量:286

各中小学、幼儿园: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领导与教职工进行民主协商、沟通信息的重要渠道。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是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政治文明建设,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精神(以下简称《条例》),今年我区各校(园)教代会任期届满,为推进教代会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进程,现对教代会换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各校(园)要在党支部领导下,将换届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较为详细的换届工作计划,各校(园)工会要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作用,积极参与指导,切实做好换届工作。

二、加大对教代会工作宣传的力度,增强教职工的主人翁精神。教职工是校(园)的主人,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力军,依法通过教代会参与校(园)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是自身的权利和责任。各校(园)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工会法》,认真学习《条例》,要把换届工作同落实《条例》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结合起来。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推动教育跨越发展,创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贡献力量。

三、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为换届工作奠定基础。《条例》是我省教育系统民主管理工作的一个法规性文件,具有较高地权威性。在教代会换届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规范换届的工作程序。要以《条例》为依据,依法按章进行换届工作,使教代会制度通过换届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使教代会工作水平通过换届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落实教代会职权,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要认真落实《条例》中规定的各项教代会的职权,选好教代会的中心议题,广泛征集和认真处理教代会的提案,认真审议通过大会的决议,努力提高教代会的质量,保障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换届工作的几点要求:

1、建立教代会制度的各校(园)均要在4月底前完成换届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2、各校(园)要认真完成换届的总结工作,整理、归纳、存档有关会议材料,并上报一份完整资料到区教育工会。

3、附件《教代会换届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基本程序》供各校(园)在开展换届工作时参考。

 

0一七年三月三日

编辑: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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