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山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校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指导和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学校人群高度密集,是传染病容易传播的地方,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学校全体教职工应充分认识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学校要成立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落实责任,各负其责,积极配合疾控中心督促和检查,定期开展学校卫生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定期整改。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
1.切实做好传染病的宣传工作。通过健康教育课、宣传栏、专题知识讲座、校园网、国旗下讲话、给家长一封信、家长会、班会等途径对全校师生、家长进行传染病的教育宣传工作,帮助他们掌握公共卫生基本知识和技能。
2.学校要建立健全各项卫生制度,经常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的教学环境进行自检,及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增加学校卫生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4.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
(1)加强校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加强课间行政、教师值日护导工作和门卫管理,实行错位放学,将一切不安全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2)加强厕所卫生管理,防止粪便污染环境。
(3)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搞好校园环境卫生,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存储、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误引起突发事件。
三、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1.按区教育局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2.结合季节性常见病和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及专题卫生知识讲座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3.教育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加体质。
四、建立疫情监测制度:学校要建立完善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
1.晨、午检:晨午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对早晨、下午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测,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并做好相应的表格填写和上报工作。
2.因病缺勤: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及时和家长电话联系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再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做到对病人的早发现、早处理。
五、学校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实行责任制。
本着 “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果断处置,积极抢救,严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学校指定专人作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具体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并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确保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落实。并且建立由学生到班主任、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
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必须赶到事件现场,并组织开展救治、处置工作。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应当立即将相关信息以电话方式向区疾控中心、卫生局、教育局报告,并上传书面报告。
六、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电话向区疾控中心,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2.报告内容及时限: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5例或者班级连续5天内有多个学生(10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告相关信息。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咳嗽、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相关信息。
3.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1)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类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的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七、成立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校长,第一责任人
职责:对事件做出初步判断,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落实应急工作的部署,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
副组长:副校长
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应急的部署、调查和处理工作并具体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关注事态的发展,配合对危险源实施警戒,协助组织人员抢救。
成 员:
办公室主任:
职责:负责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事件动态。负责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及时记录事件发生、发展及处置情况;组织起草公告、通报、简报等文字材料。
教导处主任:
职责:及时调整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内容,组织有关人员选择健康教育课的教学内容,选择有关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知识的教材和备课参考资料,督促健康教育课的任课教师备好课,上好课。
德育处主任:
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监督学校日常卫生防控管理工作,加强宣传,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和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总务处主任:
职责:负责后勤保障,根据专业应急机构或指挥部要求,组织配送、调拨、监管、征用各类应急物资。
卫生保健教师:
职责: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积极配合疾控中心机构人员开展现场救护,院前急救,卫生防疫以及相关信息的报告、登记、归档等工作。
班主任:
职责:根据学校的安排积极配合做好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一旦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做好对已受伤害学生及家长的善后与安抚工作。
心理咨询教师:
职责: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要做好师生的心理调控工作,要帮助师生消除对此事件的恐慌或麻痹大意的思想,提高师生防控此事件的保健意识。
八、应急保障。
学校要通过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制度;保证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药品、经费、通讯、交通等基本设施设备;积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九、善后工作。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入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学校要认真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善后工作。
2.学校各部门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卫生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3.根据学校在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执行本应急预案出现的问题,修正本应急预案,力求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更加具体完善。
十、责任追究。
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区教育局对学校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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